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5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石斑魚塊樣本被檢出金屬雜質甲基汞含量超出法例標準。中心正跟進事件。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去皮石斑魚塊
來源地:越南
包裝:300克(5件)
進口商:浩運食品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2026年4月8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一網上商店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的甲基汞含量為每公斤含0.83毫克,超出法例標準的每公斤含0.5毫克。」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有關分銷商正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進口商熱線9802 9338,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發言人續說:「魚類中的汞主要為甲基汞。攝取大量的汞會影響胎兒腦部發育,對成人則會損害其視力、聽覺、肌肉協調性和記憶力。另外,一些國際機構如世界衞生組織早已指出,進食捕獵性魚類是人類攝入汞的主要途徑。中心的總膳食研究報告亦指出體型較大或捕獵性魚類的汞含量可能較高(例如吞拿魚、金目鯛、鯊魚、劍魚、旗魚、橘棘鯛和大王馬鮫魚等)。因此,較容易受汞影響的人士,包括孕婦及計劃懷孕的婦女和幼童等,在選擇魚類時應首選體型較小的魚類,避免進食上述魚類,從而減低攝入過量金屬污染物。」
根據《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賣金屬雜質濃度高於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