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监测工作的通知。对已纳入物联网监测的机具继续实施“先用后补”,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机后可提出补贴申请,待机具的作业面积达到20亩即可兑付补贴资金。
新增物联网监测机具。2025年8月1日及以后生产且在安徽省销售并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机具必须符合通知相关要求,否则无法办理补贴。安徽省将同步实施“先用后补”政策,购机者购机后即可提出申请补贴,辅助驾驶(系统)设备机具的作业面积达到20亩后可兑付补贴资金;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达标面积亩数按照《安徽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皖农机〔2025〕21号)规定执行。
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已纳入物联网监测的机具要求为2025年1月1日起出厂的前装北斗定位终端的机具,需按照北斗(BDS)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2.0.1对接,完成终端合规性检查,并在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生成农机二维码,完成农机与终端的绑定。新增物联网监测机具则指2025年1月1日起出厂的辅助驾驶系统(设备),需按照北斗辅助驾驶终端数据直传协议V1.0.8对接,并完成终端合规性检查;2025年8月1日起出厂的辅助驾驶系统(设备),须在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生成农机二维码,其中前装终端还需要完成与农机的绑定。2025年1月1日起出厂的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需按照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通信协议技术规范V1.0.1对接,完成终端合规性检查;2025年8月1日起出厂的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须在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生成农机二维码。
符合通知实施范围并自愿纳入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农机产品,农机生产企业承诺物联网设备向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管理工作系统传输数据信息的能力不少于5年(自购机之日起计),因北斗终端不能正常上传数据,影响用户补贴申请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纳入物联网监测的产品均需在投档时提供北斗终端检测报告。
对重点机具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操作,可做到“一机一码、一码溯源”,是一项利民便民、强化农机监管的重要措施。各地各企业要及时部署安排,抓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购机者使用APP办理补贴,有效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强化机具核验。充分用好“三合一”机具互联信息,加强机具核验,善于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监测预警短期大批量、短期单户多台套、长时间无运行轨迹、作业地点在非本单位区域等问题。督促尽职履责。购机者要对提供申办补贴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企业要提前做好物联网终端和二维码安装等准备工作。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视同履行承诺事项不到位,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