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26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結案陳詞。
開庭前,司法機構職員向正庭內公眾宣讀法官指示,表明無論法官是否在場或退庭,任何人在庭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以任何方式干擾審訊,不得發表任何意見,包括個人感受、祝福語及道別語。任何人如有上述行為將被帶離法庭並記錄資料,該等人士亦不准再進入正庭旁聽此案。
今早約10時,黎智英在3名懲教人員押解下進入法庭,他繼續戴着黑色粗框眼鏡,身穿淺卡其色西裝外套,白色襯衫,深灰色長褲出庭,他進庭後向旁聽席揮手,隨後雙手合十、微笑點頭。
開庭後,法官杜麗冰再次批評辯方準備不足導致審訊被拖延,要求辯方盡快補交附有相關案例及文件超連結的書面結案陳詞,辯方回應指正在處理中,但仍需要5天準備,杜官對此表示不滿,又指審訊需高效進行,外界已有聲音質疑本案審訊過長及被拖延,辯方承認不足並向法庭道歉。
辯方在結案陳詞中指,《蘋果日報》刊登修例風波相關文章,是為了顯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時,或被「誤導」而犯下「錯誤」,不構成煽動。
法官李運騰和杜麗冰質疑,修例一事究竟是公眾被「誤導」還是特區政府「犯錯」;又指似乎是「傳媒」製造假象混淆視聽,導致公眾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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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