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機場警區昨日(26日)接報,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行李作出安全檢查期間,發現其中一件送往美國的寄艙行李內,藏有違禁武器。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拘捕一名62歲的香港男子,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調查顯示,該名男子涉嫌於其寄艙行李內藏有一枝懷疑伸縮棍,屬於違禁武器。
該名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而在本周三(24日),機場警區接獲報案,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行李作出安全檢查期間,發現其中一件前往加拿大的寄艙行李懷疑藏有違禁武器。
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拘捕一名45歲本地女子,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調查顯示,該名女子涉嫌於其寄艙行李內藏有一枝懷疑屬違禁武器的伸縮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攜帶違禁武器如伸縮棍甚至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武器上機,不論該違禁武器是放於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