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機動部隊人員昨日(19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設置路障截查可疑車輛期間,在一輛輕型貨車上檢獲4支懷疑用作吸食「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24粒含有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以及少量懷疑「冰」毒。遂將車上男司機拘捕並於今日(20日)押解到上址法院提堂。
被捕男司機39歲,檢獲的毒品總值約1萬元,他已被控告一項「販運危險藥物」及一項「藏有危險藥物」罪。案件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警方強調,政府已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及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根據修訂令,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