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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搖晃3歲女致死謀殺罪成 官斥罪行惡劣判終身
2025-03-26 来源:香港文匯網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運輸工於2017年向同居女友淋潑通渠水令女友多處燒傷,他被判監20個月至2020年出獄後,在短短3個月內多次猛烈搖晃3歲女兒致腦出血死亡,被告在開審前承認虐兒罪及擬認誤殺罪,但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案件早前經22天審訊至上周四(20日)獲7人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黎婉姬今日(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直斥被告罪行不可思議及非常惡劣,遂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虐兒罪判囚6年5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現年42歲被告劉佳坪,中二教育程度,任兼職運輸工,過往有10次案底共涉12項控罪,包括於2017年向女友淋潑通渠水而判囚20個月。他在本案中承認虐兒罪,另被裁定謀殺罪成,黎官形容被告的虐待行為「不可思議,非常惡劣」,且在出獄僅1個半月開始虐待親生女兒梁雅思,「向無反抗能力、手無寸鐵的嬰兒暴力施虐」,構成加刑因素,即使被告承認虐兒罪,但仍爭議大部分控方案情,反映非完全後悔,故該虐兒罪採納8年為量刑起點,並只予20%刑期扣減,最終判囚6年5個月。

至於被告面對的謀殺罪,黎官指據本案證據,除被告承認的虐兒行為外,被告另曾作出多項施虐行為,包括在女兒哭泣時用花灑朝她淋凍水,用心口壓着女兒,搖晃女兒,以及把女兒的頭撼到地上,故就其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案情指,死者梁雅思於2017年7月29日出生,生母梁小欣。梁小欣供稱被告於2020年4月出獄後,再與她們母女同住深水埗一單位,期間曾目睹被告對女兒作過不同的粗暴行為,包括3次用心口壓向女兒面部致無法呼吸及面色發青;又曾多次捉住女兒的小腿抽起及摔倒在床上,其中一次更在女兒午睡時,將整個人凌空抽起倒轉,頭頂撼到地上。梁小欣又指女兒被大力搖晃的情況發生過8到10次,又因女兒哭泣,曾5次凌空夾起女兒到廁所用花灑淋至全身濕透及嚎啕大哭,並曾多次用手指「篤」女兒的額頭及扭耳仔至瘀傷及有手指印。

至同年7月18日,梁雅思在家中昏迷送院,醫生經檢查認為事主患上搖晃兒童綜合症,留醫11日至同月29日死亡,當天是死者剛满3歲生日。據被告與死者母親的通訊紀錄,顯示被告曾提到「要當雅思(死者)係狗咁教」、「要打要罰到佢服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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