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人員昨日(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執勤期間,截查一名43歲抵港女旅客,在她個人行李內檢獲4.84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21.78萬元,應課稅值約16萬元。該名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捕及起訴,今日(10日)她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