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和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系统谋划、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全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供水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为乡村振兴筑牢“水基石”。
围绕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目标,新疆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实施56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319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2025年底,全疆自来水普及率达99.4%,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88.5%,均位居全国前列。
新疆严格落实农村供水管理“三个责任”,督促9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编制印发《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提供规范的操作标准;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县域统管比例达70%。同时,争取1.21亿元中央资金,维修养护160处农村供水工程,提升85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配齐配全水质净化消毒设备,改善717处农村供水工程水质。
此外,新疆还畅通农村供水问题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和服务热线,指导各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用水困难诉求,维护群众用水权益。大力普及农村物联网水表和IC卡智能水表,实现远程交水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道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