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於10月6日開展為期3個月的完稅標籤制度先導計劃,已於早前完成第一階段的測試,綜合測試結果及透過問卷收集的意見,顯示公眾對完稅標籤的設計均傾向正面,而生產過程中附貼標籤的成功率亦超過99%。海關已於昨日(17日)展開第二階段先導計劃。
首階段的測試,旨在於實際操作環境中模擬完稅標籤制度的運作流程及測試相關技術,為下一階段測試做好準備。首階段的測試中,海關除了於海關課稅室為旅客帶入或以貨件進口香港的完稅香煙附貼試行完稅標籤外,亦借用本地香煙生產商的設備於實際操作環境中進行技術測試,包括構建電腦模組測試數據系統、於生產過程中附貼試行完稅標籤及將有關產品暫存保稅倉,並於完稅後推出零售市場的整個物流鏈流程。
在第二階段的先導計劃中,海關會使用經優化的試行完稅標籤,其設計採用更輕薄的紙質及印上雷射圖案的防偽技術,已附貼標籤的香煙將視乎完稅情況,陸續推出全港的零售點出售,讓更多市民接觸到試行完稅標籤。另一方面,第二階段的先導計劃亦會拓展至更多邊境口岸的海關課稅室,包括羅湖、香園圍及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為旅客攜帶超過免稅限額的香煙在完稅後附貼試行完稅標籤。
海關指,將繼續推廣完稅標籤制度,並積極與煙草業界(包括香煙入口商)進行溝通,包括邀請他們參與第二階段的先導計劃。海關稍後將舉行講解會向業界提供標籤附貼流程資料及派發試行完稅標籤樣本作參考,並會透過問卷形式收集業界的意見,期望有關計劃能夠有助於完善完稅標籤制度的規劃,有效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香煙,打擊「白牌煙」。
針對市面有商販以低於煙草稅的價格銷售懷疑未完稅香煙,海關會繼續加強巡查並密切留意市場的最新情況,如發現任何形式的私煙買賣活動,必定會果斷執法。根據新修訂《應課稅品條例》,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須證明已課稅,否則會被推定為未完稅香煙。
海關呼籲各零售商切勿售賣來歷不明的香煙,對來貨價低於煙草稅的香煙,必須提高警覺,以避免刑事責任。海關提醒零售商和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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