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当前位置:新闻 > 保险 > 正文
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被罚95万元: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2025-07-31 来源:金融一线

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95万元。同时,马琴(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罚款12万元;王卫国(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被警告,罚款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133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跨省经营保险业务

警告,罚款53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2

单明军(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豫金罚决字〔2025〕134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

警告,罚款1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3

黄凌波(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36号

警告,罚款8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4

万翔(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37号

警告,罚款1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5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135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罚款9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6

马琴(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38号

警告,罚款12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7

王卫国(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139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

警告,罚款8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国通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