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衞生署控煙酒辦繼續嚴厲打擊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違法活動,昨晚(4月12日)派員到旺角進行代號「菸滅」的行動,共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控煙酒辦人員(包括便裝人員)到旺角一間酒吧巡查和執法,向非法吸食水煙的人士發出共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調查仍在進行,控煙酒辦會考慮向涉嫌協助及教唆吸煙罪行的酒吧經營者提出檢控,亦會將個案轉介酒牌局,以作適當跟進。
《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
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煙產品(包括水煙),不論是在酒吧或其他處所,須遵守《條例》對推廣和銷售吸煙產品的限制。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條例》亦授權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可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有關的吸煙行為;如違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協助。
控煙酒辦主任封螢說,去年控煙酒辦共採取162次針對在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的行動、向違例吸煙者發出16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向違反其他相關罪行的店員及酒吧/食肆負責人發出89張傳票。
她提醒市民,水煙是吸煙產品,它所用的助燃物(如煤炭)在燃燒時會產生一氧化碳。曝露於低濃度一氧化碳的人士可能出現頭暈、頭痛、疲倦和噁心等症狀;而曝露於高濃度一氧化碳的人士則可能出現視覺受損、協調紊亂、失去知覺和腦部受損等症狀,甚至死亡。市民如懷疑出現一氧化碳中毒症狀,應立即求醫。
吸食1個小時水煙的煙霧吸入量,可達一根傳統捲煙的100至200倍。同時,共用水煙器具會增加水煙使用者感染結核病等傳染病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