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杨登媛)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行动,破除消费者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大力发展一大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动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150万家以上。消费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行动方案》明确了五大行动的19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提升实物消费质量,加强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消费信用体系,推行服务认证和消费者评价;创造更多消费场景,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
二是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缺陷产品、个人信息等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监管执法,加强群众关切的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食品监管;整治市场交易环境,重点查处食品领域“两超一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等问题。聚焦网购快递、电信、装修、维修、旅游等行业领域治理“霸王条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三是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线下无理由退货;加强行政调解,各部门增强消费维权能力,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强化司法保护,推动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支持引入第三方调解,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
四是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合规体系、改善售后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发起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加强消协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公益诉讼和消费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作用。
五是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突出创新引领,完善激励机制,统筹提升消费者和经营者获得感;注重标杆带动,大力发展放心消费商店、网店、餐饮、市场、景区等单元和集聚区;鼓励区域先行,探索全域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深化国际合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优化入境人员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