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12月17日晚上約9時在屯門展開打擊毒品行動。
行動中,人員在景秀里一住宅單位外截查兩名形跡可疑男子,並於其中一名男子的背包內檢獲約一公斤懷疑可卡因。人員其後搜查該名男子在上址的住所,並在該單位內檢獲約21公斤懷疑氯胺酮及一批懷疑用作包裝及製造毒品的材料及工具。該兩名男子及該單位內一名女子,年齡介乎19至22歲,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製造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被捕。
經進一步調查,人員同日在青山海皇路一住宅單位內拘捕一名23歲男子及一名19歲女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製造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期間,該兩名被捕人懷疑拒絕合作並作出反抗,其後被人員制服。他們另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
其中4名被捕人已各被暫控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明日(20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餘下一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一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共約1114.6萬元。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製造危險藥物」為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