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一間獨立屋昨日(16日)下午發生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一名男工在簷篷上工作時,從高處墮下,送院後證實不治。勞工處今日(17日)表示高度關注,對於在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勞工處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得知意外發生後,本處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獨立屋的簷篷上進行工作,直至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勞工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為防止工人在高處工作時墮下,勞工處提醒承建商必須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當中包括在工作地點邊緣位置架設護欄及底護板、向工人提供適當的工作平台,在特殊情況下,向工人提供個人防墮設備,並確保他們在工作期間正確地使用該等設備。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