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茅台文旅)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有关单位冒用我公司名义开展相关市场活动的声明》。
声明显示,茅台文旅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茅台集采峰会”“茅台文创新品上市发布会”等活动,从未允许和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以茅台文旅公司名义收取履约保证金和加盟费。
茅台文旅表示,近期,有社会机构及个人冒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茅台文旅授权经销商”“茅台文旅员工”等名义,组织开展“茅台产品集采峰会”“茅台文创新品上市发布会”“茅台文创产品发展分销商”等活动。
为此,茅台文旅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予以澄清,并指出此类行为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误导各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
茅台文旅表示,任何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使用公司名号、商标、标识的行为均属侵权行为,公司将保留并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此外,茅台文旅提醒各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参与任何活动或进行交易前,请核实对方身份和资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