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新疆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被罚款6万元。同时,郝林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该分行罚款30万元。对程坤警告
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数据不真实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对张敏警告并罚款2万元
3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套取资金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刘振东警告并罚款1万元
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张磊、田艳梅警告并罚款共计5万元
5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对郝林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