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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申領傷殘津貼須符合居港規定 少於60日僅發部分津貼
2025-03-26 来源:香港文匯網

孫玉菡今日就立法會議員李世榮針對傷殘津貼長者到內地安老問題的質詢作出回應。(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6日)在立法會表示,傷殘津貼申請人和受惠人在申請前及領款期間須符合相關居港規定及離港限制,確保其與香港保持密切聯繫,避免長期在外地居住人士回港後馬上領取津貼或長時間離港仍繼續領取津貼。

孫玉菡表示,就領款期間的離港限制而言,傷殘津貼受惠人每個付款年度的離港寬限為305天。換言之,受惠人只要在每個付款年度居港不少於60天,便可領取全年津貼。如受惠人在付款年度居港少於60天,則只會獲發在港居住期間的津貼。此安排為需要經常來往香港與境外地區(包括內地)的受惠人提供相當彈性。社署還會根據入境事務處提供的紀錄,向即將超出離港寬限的公共福利金計劃受惠人發出「離港快將超出寬限通知書」,提醒他們相關離港寬限的規定,避免因離港超出寬限導致多領款項。

孫玉菡提到,政府擬於今年第三或第四季推出為期3年的「綜援長者入住廣東院舍試驗計劃」,資助選擇赴粵養老的綜援長者入住「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下的安老院,為他們提供額外養老選擇,改善生活環境和提升生活質素。政府將向每名長者每月提供5000‍港幣的資助,協助他們應付入住指定在粵安老院開支。該試驗計劃的主要對象是比較健康且有自理能力的綜援長者。

責任編輯: 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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