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目录发布不到一周后,已有多省开展2025年医保目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挂网、信息申报等工作。
2025版医保及商保创新药挂网申报多地启动
赛柏蓝不完全统计发现,近日,吉林、福建、上海、河南、河北、四川、浙江、宁夏、天津等地陆续发布通知,开展2025年医保目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挂网、信息申报等工作。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于12月7日正式发布,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1类创新药,同时调出了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中9种尚有相同治疗主成分的其他剂型在目录内,不减少目录编号)。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
作为最早响应的省份,四川于12月8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医保谈判、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等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已挂网或已完成申报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企业无需重复申报挂网。
对于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或参与竞价时报价的(含国谈仿制、未参与竞价药品),将统一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或竞价报价。未挂网的国家谈判仿制药和未参与报价的竞价药品待新版药品目录执行后按常规流程申报挂网。
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浙江、天津等省份相继跟进,核心要求趋同,均要求药企完成对应药品的挂网申报与信息维护,已完成操作的企业可豁免重复流程。
但各地时间节点存在差异,如浙江省相关企业可于2025年12月17日前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申报挂网管理”-“产品申报”模块,选择“线上项目申报”,在维护产品基础信息后选择产品申报批次“2025年国谈、商保创新药产品”;天津市要求谈判新增药品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12月12日至12月15日17时)维护药品信息。
部分省份同步明确价格约束,例如河南规定,谈判药品申报价格不得高于2025年版药品目录确定的支付标准,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申报价格不得高于竞价时的报价。

为了提高国谈药品可及性,国家医保局要求完善“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各省及时更新本省纳入“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范围。新疆已率先响应,于12月10日发布“双通道”药品目录调整公告,企业申报工作同步启动,调整后的目录将与新版医保目录同日执行。
“双通道”政策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保障谈判药品供应和患者用药需求,此次与新版目录同步调整,将进一步打通国谈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大批药品医保支付将「解禁」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强化
今年目录内共有839个药品存在支付限制,虽然相较于2024年的766个同比增加了约9.53%,但仍然有不少药品解除了支付限制,还有一些药品的支付限制放宽。
如解除限制的药品有8个:西他沙星片、泊沙康唑肠溶片、泊沙康唑注射液、雷沙吉兰口服常释剂型、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加替沙星眼用凝胶剂、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Ⅱ)、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这些药品不再受此前的二线用药、特定人群等报销限制。

另有阿瑞匹坦注射液、注射用福沙匹坦双葡甲胺、注射用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来特莫韦片这些药品支付限制放宽。

与此同时,还有部分药品增加了医保支付“限制”,如烟酰胺口服常释剂型从2024版的医保支付无限制到2025版的“限烟酸缺乏症患者”;烟酰胺注射剂从2024版的医保支付无限制到2025版的“限烟酸缺乏症患者”;非那雄胺口服常释剂型从2024版的医保支付无限制到2025版的“限前列腺增生”。
国家医保局强调,医保支付范围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不受限定支付范围影响。医保支付范围简化表述的,以药品法定说明书为准。
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建立目录内药品配备使用监测机制,定期上报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监测。监管层面明确,医保基金仅对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说明书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用药进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