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人員於今年9月1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7歲抵港男旅客,在他個人行李內共檢獲兩萬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5.4萬元,違反《進出口條例》被捕;該名男子今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5個星期。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強調,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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