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豆包
近日,《湖北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医药货款的实施方案》印发,分别对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直接结算,由鄂州试点到全省覆盖明确了时间节点,结合2020年《湖北省国家及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鄂医保发〔2020〕65号)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医保基金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似及时雨,打破传统“后付制”三角债困局,采用预付金制度,显著缓解了配送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限定品种
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药品货款在全国逐步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底,多个地区已实行药品货款直接结算,如2017年福建厦门就已实现药品全品种和集采医用耗材货款的直接结算。然而效率提升的背后,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当前,直接结算聚焦集采药与国谈药,非集采品种覆盖率不足。2024年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出以集采品种为重点推进省级平台统一结算,并探索扩大到其他品种,加强结算情况监测,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集采药品耗材。
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回款周期过长,给药械流通企业造成沉重的资金负担。根据商务部《202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批发企业对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款天数平均152天,比2022年增加2天。药械企业普遍呼吁,扩大直接结算品种覆盖范围。
从医保基金安全的角度看,基金压力依然较大,医保基金安全与效率的平衡难题凸显。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支出增速达12%,全国医保基金结余率14.7%。若全品种覆盖,部分省市可能面临穿底风险,倒逼政策回调。此外,监管也面临挑战,非集采药品可能出现价格欺诈、重复报销等问题。
分步推进
当前,各地首要任务是落实国家医保局要求,将直接结算优先覆盖国采、国谈及省级集采药品,显著降低集采中选企业的资金成本,夯实集采改革成果。这一阶段的核心是通过政策强制力推动执行,例如将直接结算纳入医保协议,对拖延拨付的市县扣减考核分。
随着集采品种结算体系成熟,预付金机制将延伸到非集采药品,建立“信用预付”动态调节模式。例如,对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的药企,预付比例从20%提升至30%,信用评级较低的B级企业则逐月审核。此举既可缓解非集采药企的资金压力,又能通过信用杠杆规范市场行为。
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长期目标是,构建全链条结算生态。技术升级与制度协同是生态落地的关键。通过AI智能审核系统,自动标记价格波动异常的药品。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价格监测网,跨省价差问题需通过数据共享解决。制度层面,可借鉴湖北“日拨付+预付金”双重政策叠加机制,年初预留30%医保基金用于预付,每日按需拨付剩余款项,既保障药企资金流动性,又避免基金过度支出。
分步策略的本质是以小切口撬动大生态。短期聚焦高价值药品快速释放改革红利,中期以预付机制和信用机制激活非集采领域,长期通过技术迭代与制度协同构建可持续生态。湖北等地的实践表明,这一路径既能提升基金流转效率,又能防范医保基金系统性风险。未来,随着全链条、全品种直接结算生态系统成熟,医保支付将从单向输血转向多方共赢,真正实现患者、医院、药企、基金利益的多方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