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就近日有關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邀請審計署就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進行審查,審計署今日凌晨發稿回應指,會根據《核數條例》(第122章)進行審核帳目是否妥善的工作,確保政府和公帑的財政及會計帳項,均屬妥善,而且符合公認的會計標準,而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亦屬審核範圍之內。
審計署指,作為政府帳目的審計師,在審核帳目的過程中,必會查找不足,如發現有不足之處或違規情況,定會如實報告,當中包括以管理建議書的形式,提出可改善之處及建議交予相關決策局/部門以作跟進。
此外,審計署除審核政府帳目的工作外,還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項目的重要性、時間性、涉及的公帑及風險,以及所帶來的裨益,而決定會否就特定事項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有關正在考慮調查及正在調查的所有事項,按與政府關於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的保密規定,均屬機密資料。因此,署不可向外披露是否正在考慮調查或正在調查任何事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17日)召開緊急會議,與相關人員討論,會上決定採取三重行動,調查事件和進行制度審視,以避免日後同類事件發生。三重行動除主動邀審計署審查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查找疏漏或不足;另外財庫局局長會牽頭,聯同公務員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展局和律政司的代表成立專責小組,共同審視現有政府採購機制,堵塞可能出現的漏洞。
政府物流服務署上周六(16日)起暫停供應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合約。物流署今年6月批出合約予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鑫鼎鑫),因應近日取得有關鑫鼎鑫的營運資料,未能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遂決定根據合約條款暫停有關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