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前日(8月1日)至今日(3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中,人員共拘捕9名司機及向5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人員於8月1日在觀塘開源道截查一輛形跡可疑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36歲姓林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同日晚上,人員在觀塘鯉魚門徑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46歲姓楊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昨日(2日)凌晨,人員在巡經黃大仙太子道東期間,拘捕3名分別30、46及58歲姓劉、吳、及蔡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今日(3日)凌晨約1時,人員在巡經觀塘藍田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拘捕兩名分別44及50歲姓吳及姓譚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此外,在凌晨約2時,人員在巡經觀塘繞道時拘捕兩名分別44及59歲姓黃及姓姜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以上所有被捕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警方亦呼籲各駕駛人士,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