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本周三(2日)晚上7時許接獲報案,指在深水埗欽州街78號一間快餐店內,兩名男子疑因瑣事發生爭執。期間,其中一名男子對受害人拳打腳踢,隨後逃離現場。受襲男子為一名63歲姓陳本地男子,他臉部及口腔受傷,清醒被送往明愛醫院治理。
深水埗分區特遣隊展開深入調查,翻查「銳眼」計劃下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至今日(4日)在深水埗區拘捕一名46歲姓劉本地男子,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並把他帶走扣查,案件現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接手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2 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39 條,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警方重申會致力打擊一切暴力罪行,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