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塔城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乌苏营销服务部 因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胡滨、魏广辉因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王军(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经理助理)
虚假承保,虚假理赔
保险业终身禁业
塔城金融监管分局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对该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19万元。对梁晓芳、刘凤花、王文建警告并罚款共计5.7万元
3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乌苏营销服务部及相关责任人
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
对该服务部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胡滨、魏广辉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