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35+串謀顛覆政權」案47名被告經審訊後,當中45人罪成並於去年11月分別判處入獄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其後14人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律政司亦就被裁定罪脫的被告之一劉偉聰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兩案將於今年7月14日處理上訴許可申請,料需時10日。
提出上訴的14名被告中,有12人經審訊後被定罪,他們均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當中包括「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他被判囚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他被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不求情判囚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則判囚6年9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囚6年半;餘下兩名則是認罪的被告黃子悅和譚得志,均被判囚4年5個月,他們就刑期提出上訴。
至於本案中經審訊裁定罪脫的被告劉偉聰和李予信,律政司則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申請。